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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传达提纲

(2007年3月22日)

  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于2007年1月23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总结2006年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工作。出席这次会议的领导有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副部长刘志峰、仇保兴、傅雯娟、黄卫、齐骥,纪检组长姚兵,以及建设部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的代表有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和办公室主任;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建委主任和办公室主任;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会上,大连市人民政府等八家单位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汪光焘部长的工作报告和刘志峰副部长的总结讲话中。

  一、汪光焘部长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
  汪部长工作报告的题目是《把握形势,明确任务,切实做好2007年建设工作》。报告共分三个部分。
  (一)2006年工作取得新进展
汪部长指出,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统一认识,恪尽职守,认识上有新提高,政策上有新举措,实践上有新进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第一,全面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趋缓,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平稳,住房供应结构调整有了好的开端,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工作力度加大,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第二,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督机制。依法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大了城乡规划实施监督力度,加强了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和利用,继续开展了村庄整治试点。
  第三,大力推进节能和人居环境改善。制订和完善了“四节一环保”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大力推进建设科技创新,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积极稳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依法推进建筑节能,创新城市管理体制。
   第四,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较好地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三年基本解决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目标。依法加大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建设领域农民工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得到提高,建筑业建造技术已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一批有实力的建筑企业进入国际市场,3个建筑企业进入世界500强。
  第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加强了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创新住宅工程质量监管方式,加强对既有建筑使用阶段的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初步统计,2006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882起,死亡1041人,分别比上年降低13.1%和12.7%。综合防灾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第六,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纠正城镇拆迁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积极推动各地棚户区(危旧房)整治改造工作,辽宁、山东、山西、吉林等省开展棚户区和旧城区旧住宅小区、危旧房、城中村综合整治改造,使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和发展成果。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保证了资金安全。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制定了《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
  第七,坚持反腐倡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实施纲要》,依法查处20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第八,加强重点领域专项研究,提高谋划城乡建设改革发展的能力。组织开展了三项专题调研。一是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专题调研;二是小城镇发展专题调研;三是市政公用设施投资需求及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专题调研。这三项重点调研成果,为深化研究城乡建设长远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汪部长说,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有四点体会:一是必须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正确认识和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的关系,确保政令畅通,坚决维护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坚决把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必须始终注重探索和遵循工作的规律性,把握城乡建设发展的趋势,使我们的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三是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关键,不断完善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四是必须始终重视加强建设部门的自身建设,坚持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坚持依法行政,为城乡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汪部长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问题和不足。当前城乡建设中存在部分地方城市建设规模偏大,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益性事业投资不足;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突出,部分困难群众住房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城市发展模式粗放,资源能源浪费比较突出;城镇房屋拆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物业管理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政府职能转变和机关作风建设还需要不断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全面把握形势,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
  汪部长强调,研究部署今年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着力调整和转变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的总要求,正确分析和把握城乡建设发展形势,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扎实做好今年建设工作。他提出要统一“五个认识”:
  第一,充分认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本质内涵,坚持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房地产业发展事关国计民生,既关系宏观经济运行和国家金融安全,也关系到合理改善群众住房问题。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客观上存在体制和制度不完善、部分地方政府过分依赖房地产增加财政收入、忽视解决困难群众住房等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加快供应结构调整,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稳定住房价格和保持房地产合理投资规模,防止房地产泡沫积累。增加公益性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城镇功能、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充分认识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治理的迫切需要,切实转变城镇发展模式。要从科学编制城乡规划着手,落实城镇节约集约发展;从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着手,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从设计和产业化着手,落实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切实实现转变城镇发展模式,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
  第三,充分认识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必然要求,积极促进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城镇化发展的调控作用,要立足资源环境容量和在区域发展中的功能定位,着力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注重城镇发展的质量,合理确定人口容量,吸纳更多人口就业定居。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要注意治理“城市病”,特别是着力解决大城市交通拥挤、环境污染等突出问题。
  第四,充分认识建设系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责任,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探索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重点,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努力使思想观念、工作部署、工作方法更加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第五,充分认识完善城乡发展体制机制的长远意义,大力推进改革和自主创新。要以转变职能和提高行政效能为核心,加快城乡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必须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体制,科学制定并落实依据法定程序批准的城乡规划。必须完善推动建设科技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着力提高城乡建设和管理的技术含量。
  汪部长提出,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城乡建设面临的形势,今年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一系列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引导建立符合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合理控制城镇建设的规模与速度,加大推进建筑节能和环境治理力度,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创建城乡居民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所有城市和县城镇都要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住房供应结构明显改善。住房公积金缴交率提高5%,资金安全得到保障。
  ──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新的节能设计标准。全国节约用水量实现40亿吨,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4个百分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2个百分点。
  ──城乡规划编制指标体系和实施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防止工程款拖欠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法律制度初步形成。
在这里,汪部长还就住房和房地产、科学编制城乡规划两个问题着重作了强调。
  关于住房和房地产问题。他强调指出,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必须坚定不移地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现90平方米以下住房占70%以上的目标;必须立足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思考住宅建设模式问题;必须扭转近几年来90平方米以下套型供应量占比不足20%的现实状况;必须考虑大多数群众实际居住水平和改善住房需求的支付能力;必须制止部分企业追逐自身商业利益,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要建立合理的住房建设模式,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同时,要正确处理政府责任和市场机制的关系。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是政府的责任,各地一定要按照中央要求,重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使符合条件家庭得到一定程度改善。调控和监管房地产市场促进其健康发展是政府的职能,对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要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政府要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要求,采用限套型面积(限套型)、限控制性价位(限房价),竞房价、竞地价的办法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增加政府指导价的住房供应。
  关于科学编制城乡规划问题。他强调指出,城乡规划编制作为制定公共政策的起点,要求规划本身必须是科学的。如果新编制的规划不科学、不严肃、不切合实际,一旦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公共政策,将给地区发展带来灾难。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在方法上研究完善城乡规划指标体系,明确约束性指标和强制性内容,将其作为规划编制和实施的“铁律”。既要研究经济指标,也要研究建立健全社会发展指标、人文指标、资源指标和环境指标。
  (三)扎实做好2007年建设工作
  关于今年的建设工作,汪部长提出要完成好十大任务:
  第一,全面落实两个“国八条”和 “国六条”,着力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切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落实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计划,满足普通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严格落实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住房面积占年度住房开发总面积70%以上的结构比例要求。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保持合理的房地产投资规模和合理的住房价格水平。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有步骤地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确保土地出让净收益5%左右用于廉租住房建设。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防范和制止各种规避结构调整政策、变相囤积房源行为,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哄抬房价、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总结推广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山西等省棚户区改造经验,推进旧住宅小区整治和棚户区改造,改善群众的住房条件。
  第二,加强城乡规划制度建设,推进科学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着力推进科学编制城乡规划,在编制中体现符合当地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社会发展指标、资源指标、人文指标、环境指标和强制性内容。推动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制度建设,做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深入开展城乡规划实施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法定程序调整规划及违反规划擅自开发建设行为。继续推广和完善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全面实施对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其它城市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强化对实施管理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全面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加快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严格执行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制度,全面建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搞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制定出台《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编制办法》,建立历史文化名镇(村)信息监管系统。
  第三,巩固三年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成果,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继续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已出台的17个清欠长效机制文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抓好工程建设各环节监管,认真解决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问题。严格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诚信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积极构建全国范围内统一的诚信标准和信息平台,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支持引导企业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着力调整行业组织结构,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手段,提高大型企业产业集中度,促使中小型企业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总结改革发展经验,抓紧修订建筑法,切实解决《建筑法》适用范围偏窄、监督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
  第四,抓紧建筑节能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建筑“四节一环保”。加快《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和相关制度出台。研究制定推动建筑节能的经济政策,对节能及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以及建筑节能服务体系培育等给予经济激励。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坚持勤俭节约。以“四节一环保”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不注重节约资源能源,占用土地过多,片面追求外形等问题。组织实施国家重点节能工程,深入开展建筑节能。会同国家发改委组织实施国家十大节能工程中的建筑节能工程,启动一批节能及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试点示范项目;会同财政部启动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示范项目。推进住宅产业化,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加快出台节能省地型技术标准和住宅设计要点,积极推广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住宅中的使用,积极推行新建商品房一次装修到位。
  第五,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推进城镇资源节约环境治理。从保障公共利益和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节约资源、治理环境的要求出发,研究制定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指导意见。完善特许经营制度,健全监管体系。大力实施公共交通优先的发展战略。坚持把城市公共交通作为城市交通的主体,大中城市应当逐步建立以公共汽电车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交通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制定并落实城镇环境治理规划,继续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搞好城镇供水、燃气管网改造。研究完善垃圾、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进垃圾、污水资源化利用。
  第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发挥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引导作用。全面推动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在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技术保障和引导约束作用。突出能源资源节约、土地合理利用、环境保护、重要基础设施建设等标准规范的制订、修订,不断扩大标准的覆盖范围。推进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完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标准宣传和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监督。以“四节一环保”标准规范为重点,广泛开展标准的贯彻培训,提高全行业执行标准的能力和自觉性。以增强我国工程建设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为目标,启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化战略,扩大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合作,提升中国工程建设标准的国际化水平,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去”积极创造条件。
  第七,坚持为农民农村农业服务思想,确保城乡建设中农民权益保护。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严格执行村庄整治实施方案分级审查制度和农宅拆迁管理制度,切实防止一哄而起、大拆大建和盲目集中。要完善小城镇功能,增强为现代农业发展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其在带动县域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重要作用。要协调处理好城市发展总体利益和原村民利益的关系,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依据城市规划制定改造方案,加快“城中村”改造。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积极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第八,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做好信访和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畅通部、省、市(县)信访工作渠道,力求把上访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基层。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加强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督办和检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政策,依法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在城市中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就业群体。加快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综合防灾工作。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推进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继续深入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为主的专项整治,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完善城镇供排水、燃气、供热、公交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和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推进建设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搞好“五五”普法工作,推动建设系统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抓好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以完善行政许可制度、深入推行政务公开为重点,促进建设部门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研究和规范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推进12319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结合,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建设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打击房地产领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加强建设系统行风建设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汪部长最后说,在新的发展时期,保持城乡建设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部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完成好党和国家赋予的重任,我们必须要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保持政令畅通让,做到令行禁止;要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抓落实的力度要更大一些,务求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善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水平。要求真务实,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
  二、刘志峰副部长总结讲话的主要精神
  刘志峰副部长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建设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央重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做好今年的建设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与社会稳定,保障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他提出要把握好“六个坚持”:??
  第一,坚持求真务实。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今年的各项工作。要坚决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引导住房合理消费;要强化城乡规划调控,以集约利用土地、节能降耗为重点,推进城镇发展模式转变;要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把加强调查研究摆在突出位置。各级建设部门要下大力气,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分析研究,找出深层次原因和内在规律,提出对策。既要有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部署,又要分清轻重缓急,量力而行。各地要按照中央的精神和这次会议的部署,结合实际,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要把各项政策措施付诸实践、见诸实效。每一项工作,都要任务明确、要求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同时,要建立指导、督促和检查制度,经常“回头看”,及时发现落实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坚持改革创新。要深化城乡规划体制改革,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要完善住房调控和保障机制,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要从保障公共利益、节约资源、治理环境出发,稳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要善于用改革的思路研究矛盾,用创新的方法化解矛盾。各级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要从实际出发,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不断推进体制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都应当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以技术进步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坚持服务群众。各级建设部门要将建设服务型机关贯穿于落实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始终。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简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向服务民众转变,从偏重行政控制向管理和服务并重转变,自觉为群众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市场主体服务。建设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多,许多都直接关系到群众利益。要摸清哪些是群众普遍关心的,哪些是急需解决并且具备条件的,分门别类,逐项研究对策和解决办法,使群众得到更大实惠。??
  第四,坚持模范执法。依法行政,要求我们既要规范市场行为,更要规范行政机关自身行为,模范执法;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对违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罚;要求我们不能在法律规定之外随意创设权力;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我们必须更加重视运用法律的手段,解决城乡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严格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五,坚持勤俭节约。各级建设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城乡建设中奢侈浪费问题的严重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我国现在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必须在城乡建设中坚持以较小的投入取得较大的成效这个方针,始终将建设效益放在第一位,把勤俭节约的思想贯彻于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中。要服从于节约资源、能源的要求,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工程,鼓励科技人员多发明节约型技术和产品。坚持勤俭节约,必须妥善处理好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的关系,既要立足现实,厉行节约,又要考虑长远需要。在我们的行政工作中,也要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制定政策、采取行政措施,都要有行政成本的意识,防止不计成本的行政行为。
  第六,坚持廉洁高效。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建设系统反腐任务仍然艰巨。有的权力和资源相对集中的部门或岗位,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滥用审批权、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当前,重点要规范各级建设部门行政权力的行使。要加强建设队伍的教育工作,引导建设系统的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及重点岗位的监督。要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工作程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创新服务和管理方式。要按照转变职能的要求,把不属于政府职能的事情交给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社团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增强自律意识,团结会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各项政策,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秩序。
  刘部长最后说,会议结束以后,要认真传达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完成好各项工作。


  ●辽宁省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材料

    王正刚厅长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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